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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松院教监〔2022〕2号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7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了强化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质量监控,保证各项教学及管理工作按照预定计划完成,现将期初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及管理人员听课记录

检查要求:检查二级教学单位相关管理人员、教师2021-2022第一学期的听课记录原始记录材料,并填写汇总表(附表7)。

(二)教师教学准备情况

检查任课教师教案、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历)、课程标准(课程规范,含考试大纲或者单独的考试大纲)、课件等准备情况,并填写汇总表(附表1)。

(三)期初补考情况及试卷归档情况

主要检查补考组织安排情况和补考试卷的出卷、阅卷、计分、登记及资料归档等,并填写汇总表(附表2)。

(四)期末试卷的检查

检查范围为2021-2022第一学期校内开设的全日制教学课程试卷材料,分为笔试试卷、机试试卷和学分制(DQP)试卷三种不同的类型,主要检查试卷的出卷、阅卷、统分、成绩录入和试卷封装等环节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其中,机试课程不检查试卷封装,DQP试点课程需要提供成果材料,各二级教学单位先进行自查并登记汇总,填写附表3~附表6。

(五)教学设施及场地准备情况

主要检查实验、实训场所课表粘贴到位、各教学场地软件安装调试、实验、实训、上机材料准备及多媒体设备运行调试情况等。

课堂常规教学、教学场地、教学设施准备情况等由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安排检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二级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抽查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和教务部联合实施。

三、检查时间

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确定自查时间(原则上在第3周结束前)。2022年3月24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和教务部联合抽查各二级教学单位的自查工作情况,并随机抽查相关材料,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教学检查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各二级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二)各二级教学单位对本次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跟踪、整改。教学质量监测中心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和公布。

(三)材料报送: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3周结束(3月20号)前,各二级教学单位将教学检查情况用附表汇总上交,报送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附件:附件.xls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2年3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教学质量监督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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