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4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 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
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教学单位:
我校本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将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开始,
主要包括两部分:学生评教和二级教学单位评教。为确保教学
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所有专兼职任课教师担任的在校生课程进行评价,
若同一个班级,同一个教师承担 2 门或者 2 门以上的课程,要
进行 2 次或 2 次以上的评价,即对每门课程进行评价。同一门
课程由多个教师共同承担,需要对多个教师教学进行评价。
二、学生评教
(一)评价时间
从 2022 年 6 月 8 日开始,至 2022 年 7 月 10 日 18:00 时止
(第 15 周-第 19 周)。
(二)评价要求
1.评价内容:评价内容为课堂教学工作,重点针对理论教 学、实验实训教学、实习教学、毕业设计(论文)、选修课等教
学环节开展评价工作。
2.评价方式:通过学校教务管理平台的“教学评价系统”
进行网络评价。
3.学生评教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
三、二级教学单位评教
(一)评价时间
从 2022 年 6 月 8 日开始组织本单位评教工作,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 18:00 止(第 15 周-第 20 周)完成本单位所有课程的
教学评价。
(二)评价方法
1.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的评价方案,组织教学评价
小组进行评教。
2.各二级教学单位从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获取学生评
价数据,按文件(粤松院发〔2020〕62 号)要求,确定学生评价
和本部门评价占分比(学生评价分不低于 70%),算出每门课程
的评价总分,并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将最终的数据结果报送教学质量监测与评
估中心,上交材料包括:评价结果电子稿和纸质稿(含公示文
件及签盖公章的综合评价数据)各一份。
四、评价工作要求
1.各二级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与动员,引导学
生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来进行评教,让学生充分了 解评教的意义,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所有课
程的评价。
2.为保证评价可信度,每个教学班的全体同学均须参加网
上评教,二级学院安排教师、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指导工作,确
保评教学生参与率,学生参与率低于 80%的班级,将重新组织学
生进行评教。没有评教的学生将受到无法进行选课、考试报名、
查看课程成绩等限制。
3.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信息的准确性,请于评教前再次确
认实际任课教师与网上评价教师承担课程的一致性。
4.外语商务学院承担全校《大学英语》课程的教学评价,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承担全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
学评价。
5.各二级学院引导学生根据课程结束情况,分期分批进行
评教,对已经结课的课程,可组织学生先进行评教,避免因期
末数据峰值出现网络堵塞而影响评教工作。
6.各二级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严肃对待评教工作。在学
生评教过程中,任课教师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威胁利诱学生,杜
绝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2 年 6 月 6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教学质量监督中心审核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