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校2022年办学条件达标
工作的通知
学校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17号)文件精神,结合《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条件达标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我校2022年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确保按期实现达标建设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文件精神
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教育部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等统计工作相关制度文件。
二、达标工作内容
(一)建立统计台账和整理佐证材料
根据我校《2022年办学条件达标工作落实推进表》(附件1)要求及建设目标与分工(附件2),各责任部门应建立统计数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台账建立要真实、及时、完整、连续,并整理占地面积、教学与行政用房、教学仪器设备值、纸质图书、专任教师等相关达标指标的佐证材料。
(二)撰写达标工作总结
各责任部门根据2022年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的完成情况,撰写年度达标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达标工作总体情况、完成情况、主要数据与统计台账对比情况、达标工作主要问题、达标工作难点等。
三、资料核查与验收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对各责任部门提交的佐证资料进行认真核查,查漏补缺。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按时提供材料,保证质量,提高效率。
四、材料提交
请各责任部门于9月30日前提交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学习的会议记录、图片资料等;9月30日前提交《2022年办学条件达标材料清单》(附件3)、统计台账及相关佐证材料;10月20号前完成所有佐证材料的整理;10月31日前完成年度办学条件达标工作总结报告等。其中附件1中第一阶段佐证材料收集(8月10日前)结合我校2022年数据核查通知要求提供。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按要求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图书馆301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各项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对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监管,严格区分统计误差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的区别,确保达标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附件:1.2022年办学条件达标工作落实推进表
2.2022年办学条件达标建设目标及分工
3.2022年办学条件达标材料清单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