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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展示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省先行先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从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改革用人评价等方面深入思考研究,展现积极探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二、征文对象

全校教职工

三、选送数量

我校不超过5篇。请各单位动员教职员工积极投稿,学校将择优推荐到省教育厅。

征文要求

(一)征文内容必须符合《总体方案》精神,既可以谈认识体会,也可以介绍思路举措、做法经验等。

(二)题目自拟,字数不超5000字。

(三)各单位选送的征文须进行查重(查重率不超过30%),确保原创性,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作品、报送过的典型案例不予参评。

(四)征文纸质版要求A41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标题、作者、职称/职务、工作单位、单位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具体格式参考征文样式(见附件1),作者信息不全的不予参评。

五、征文评选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选送的征文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征文若干篇、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同时,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等杂志上刊登,或在广东教育”“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南方教育网等媒体推送,并视成果质量结集公开出版。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将此次征文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总体方案》落实落地的具体举措,认真组织、精心遴选、确保质量。

)文档名称统一格式为:姓名+作者单位,请将推荐的征文电子版(word 2003及以上版本按文件要求编辑排版好于2023年530日前发送至邮箱117199195@qq.com征文纸质版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301。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3年3月23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教学质量监督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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