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粤松院发〔2020〕62号关于印发《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的组织安排下,各二级教学单位在粤松院发〔2020〕62号文的基础上细化评价标准,形成本单位综合评价实施方案,成立评价小组,完成了本单位的教学质量评价并上报了评价数据。根据评价结果,现将各二级教学单位按课程综合排序在前30%的课程及教师进行公示(见附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2年4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